赵某诉侯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原阳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孩子归赵某抚养,侯某承担部分抚养费。协议达成后,侯某并未如期支付孩子抚养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外工作的侯某并未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反而借助自己身在外地的“优势”故意隐藏行踪,拒不接听执行干警电话。3月14日,执行干警申法伟接线索举报,侯某因另一诉讼案件将参加新乡市中级法院庭审,便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待庭审结束,将候某拘传到案。
申法伟希望侯某能够及时履行抚养费,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侯某并未听进去一丝意见,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鉴于侯某此行为不仅是漠视亲情,更是藐视国家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惩躲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原阳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