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在两天时间内驱车700余公里,赶在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之前将存款冻结,取得了一举执结三案的重大成果。
11月4日,执行员孙华宾在查询被执行人林州某公司存款时,发现该公司在全国各地开有账户但大额都已被冻结,只有在洛阳建设银行有一笔60余万元的存款未被冻结,于是迅速带领执行员王海港驱车前往180公里外的建设银行洛阳王城路支行。好不容易赶到后,却得知当天下午该账户已经被其他法院冻结。长途奔波后未能取得成果的孙华宾并不气馁,他通过对长达20多页的查询结果进行核对,发现当天下午4点该公司在林州市开设的帐户内有一笔300余万元的竞标保证金退回到账户,但该账户开有网银,款项可能随时转移,于是马上赶回法院准备法律手续,在11月5日早上5点半即出发驱车前往安阳市林州建行,赶在银行开门营业前到达,在9点银行开始营业后通过柜台查询该账户,该笔款项未被转出,随即依法将该账户予以冻结。
林州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先后涉及三个案件未履行判决义务,由于执行人员发扬与时间赛跑,连续奋战的精神,这三起案件得以成果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