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宋素琴成功调解一起原告徐某花诉被告王某省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调解现场被告王某省当场给付原告徐某花喷洒农药款1022元,原告徐某花撤回起诉。
本案中,原告从2013年4月份开始给被告耕种的8亩农作物喷洒农药,一直到2015年春季,被告共欠原告喷洒农药款1022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拒绝向原告支付该款。无奈,徐某花一纸诉状将王某省告到原阳县法院。
审委会专职委员宋素琴接到该案后,非常重视,及时约见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查清案情后,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因被告不理解,使调解多次陷入僵局,宋专委重新调整思路,与被告多次进行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该案得以调解原告撤回起诉。
一直以来,原阳县法院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把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通过快捷高效地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