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是多数夫妻向往的最平凡的爱情结局。但是,如果婚前双方交往甚少,闪电式结婚,婚姻关系就面临严峻考验。近日,师寨法庭就审理了一起相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结婚后不到一年就来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
2014年8月,在外地打工的原告张某(女)和被告李某(男)相识了,随后双方感情迅速升温,遂在相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2014年“国庆节“举行了典礼仪式。婚后,由于双方不能和睦相处,张某离家出走,并提出离婚。
法院认为,双方婚前认识时间短,缺乏了解,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原告张某提出与被告李某离婚,被告在庭审时明确表示同意离婚,遂依法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