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为朋友帮忙贷款,朋友至今不还,法院判决连带还款,张某和李某这次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杨某和张某、李某是关系不错的好朋友,2010年8月20日,杨某为做生意到银行贷款25万元,但银行要求杨某提供担保,杨某想到了昔日的好朋友张某和李某,平时就注重哥们义气的张某和李某,二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办完手续和,银行把款放给了杨某,还款期已过,杨某一直未还款,经银行多次催要后,诉至法院,本院依法判决杨某承担还款责任,张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提醒:交朋友要慎重,帮人作担保更要慎重,别因为一时拉不下面子签了自己的名字,日后万一遇到什么事情,将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