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作出全省首例有罪判决。结合县情加大对信访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敲诈勒索罪判处3案3人。依法强化对非法经营、贷款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处,判处上述案件14件33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2件16人。
二是继续审理好传统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的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弱势群体保护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涉军维权”、“家事审判”等专项活动,并采取巡回办案、小额速裁、诉调对接等多种方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根据县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设西路拆迁等工作中积极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依法行政。尝试探索协调机制,力促行政争议彻底解决,实现了既维护行政机关权威,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
四是开展“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对涉及民生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十类案件进行重点攻关,用足用活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 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