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别人的钱是如此,更何况生养我们的父母呢?近日,原阳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母子因两万余元对簿公堂的案件。
家住原阳县城关镇的张某有两个儿子,为了供应儿子上学,张某于2008年借母亲薛某两万五千元钱并出具借条。时隔八年,父亲去世,母亲年迈随女儿生活,家里除了两亩耕地再无其他经济来源,便向儿子索要欠款。但是儿子张某声称家中经济并不宽裕,迟迟不还。母亲几次讨要未果,在邻居的指引下一纸诉状将儿子告到了法院。
刘春玲法官接到案件后,不想让母子感情因为这点借款纠纷产生间隙,便将张某叫来询问情况。原来,张某作为一个农民,供两个儿子上学、结婚,确实生活负担很重,实在没有钱还款。看到这种情况,刘法官语重心长的说:“你供养儿子不易,但是你母亲也是这样含辛茹苦把你养大的,养儿防老,现在你不但不好好赡养她连欠款都不想还,于心何忍呐!”一席话说的张某眼眶湿润,答应于今年秋收归还全部借款,并承诺以后一定好好孝顺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