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宫市的某钢丝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老板前不久收到了一份快递,打开一看:竟是来自河南原阳县法院的开庭传票。原来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在合同履行地原阳县起诉了自己。
案件标的额并不大,只有6600元,过去应诉来来回回交通费不说,单是时间就耽误不起。他将此情况电话告知了案件承办法官李淑娟。李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感觉用传统的工作方法将双方通知过来当面调解的确费时费力,又影响办案效率,她想到现在大家都在用手机微信聊天,何不尝试调解呢?于是李淑娟建立了一个群聊,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请进来,主持双方在群里反复协商,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淑娟又趁热打铁,把拟好的调解协议分别寄送各方签字......当杜老板收到原阳县法院民事调解书时,专门发微信感谢承办法官:这种新的办案途径,真是方便了我们当事人,新时代的法官,好样的!
自2015年以来,原阳县法院法官们通过QQ、微信等新型通讯软件,针对标的额较小、当事人相距较远等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先后调解结案50余件,既节约了办案时间,又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