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参军走的时候,这个家好好的,过一年回来了,你们离婚了,让你自己说,孩子心里会是啥滋味?”我院副院长冷红月语重心长的对当事人薛某说到。
2015年11月16日,薛某梅来法院起诉丈夫张某,要求离婚。主审法官冷红月副院长看当事人已经年过五十,并没有按照程序机械性的收下起诉状、通知被告应诉,而是像街坊邻里一样与对方拉起家常。询问对方孩子多大了,在上学还是工作?谈到这个话题,当事人薛某梅说丈夫懒惰成性,游手好闲,偶尔挣到钱也不给自己和儿子,自己花完。中间两人发生争吵,互不理睬,已经持续了一年多,实在忍无可忍,才到法院起诉离婚。
薛某梅离开后,冷红月按照她提供的联系方式,先后两次给薛的丈夫张某打电话做工作,使张某的态度由最初的强烈抵触到慢慢平静,最终把法官当成了朋友。
找到合适的机会,冷红月将两人约到自己的办公室,坐下来冷静的谈谈这个家庭存续问题。冷红月说:“都结婚二十多年了,要是矛盾根深蒂固不能过,早就过不下去了!都是快要当公公婆婆的人了,不能因为一点儿小事还像年轻人一样,说离婚就离婚!”经过长时间的分别调解,两人都互相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谅解了对方。
审理家事纠纷,冷红月认为:“做法官的要负起责任,不能单单的一审了结,要彻底打开当事人心结。离婚案件最好能重归于好,实在不能就好合好散,不能让双方就此成为仇人。赡养案件,不能义务性赡养,要让子女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亲情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