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城关镇蒙庄村群众苏卉将一面绣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宋素琴手中。
苏卉父亲苏保玉去世后,在整理遗物过程中,苏卉发现其父为自己投了一份以死亡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后苏卉以未经本人同意、本人不知情为由,要求解除保险合同,返还保险金。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宋素琴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苏卉家庭比较困难,并且法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故此,多次组织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个月内返还全部保险金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