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土生纠纷 打架获拘役
作者:高会慧 发布时间:2011-06-10 15:25:43
邻里间因宅基地垫土发生纠纷却大打出手,这样解决问题怎会有赢家?
2010年1月,在原阳县蒋庄乡郭某家后院,因宅基地垫土纠纷,郭某和妻子冯某、父亲郭某某与李某和李某父亲李某某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郭某手持木把平头铁锨将李某面部打伤。经鉴定,李某面部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
另查明,庭审后李某与郭某达成赔偿协议,郭某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19000元。
原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拘役五个月。
责任编辑:李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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