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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两死七伤 法官悉心调解庭前结案

  发布时间:2016-06-16 10:49:29


  2015年11月5日23时40分,家住原阳县齐街镇刘文寨村的李某驾驶普通客车载九人在311省道上由西向东行驶,行至靳堂乡供销社门口时,由于天黑看不清路况,与暂停在路南的一辆四轮货车相撞,造成了乘坐人徐某、武某当场死亡,其他七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原阳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驾驶人李某超载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翟某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翟某对受害人赔偿迟迟不到位,无奈,受害人联手起诉至我院。法官刘春玲、堵利敏接到案件后,将各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经过一上午努力,十几名案件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二承办人顾不得吃午饭,遂将调解结果制作调解书,因人数众多,一下到下午三点才将案件手续办理完毕。

  各方当事人拿着调解书满意离去时,承办法官刘春玲、堵利敏疲惫不堪的坐在办公椅上终于松了一口气。她们说:快速调解结案,对各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结束这段悲惨的故事,即使我们辛苦点,也值了!

责任编辑:李春晓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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