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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不深闪婚后悔 因为戒指闹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6-07-07 10:43:38


  婚姻非儿戏,岂能出尔反尔结离一念间?民二庭法官安丹丹最近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二当事人对待婚姻如此任性的态度,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2015年,家住原阳县阳阿乡的九零后男孩儿申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宾乡九零后女孩儿师某,短暂相处后,于当年阴历十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但双方并未到民政部门领取婚姻登记证。在亲朋好友眼里,二人举行过仪式后就意味着是合法夫妻,师某以后就要生活在申某家中,生儿育女,操劳家务,就如农村大多数普通夫妻一样。但是二人婚后的生活并不称心如意,师某有反悔的意思,经常回娘家居住,不愿意在申某家中安心过日子。申某及家人也是满腹牢骚,对师某这种做法极其不满,夫妻二人开始纠纷不断。这样坎坎坷坷过了四个月,双方互相坚持不下去了,女方提出悔婚,并将当时男方给的彩礼75000元全部退还给男方,要结束这段生活。

  女方的这种做法,也在意料之中,男方并没有拒绝。提出女方不仅要退回大额彩礼,当时给她戒指也要摘下了还给男方。女方对男方这种说法感到非常生气,指责对方要返还自己带到男方的被子、被套、家具等生活物品。婚姻不在,双方因这些生活用品的归属闹得不可开交。无奈,男方诉至我院要求女方继续返还财产总额7700元。

  承办法官安丹丹将双方叫到民二庭进行调解,男方仍不依不饶,坚持要回戒指及当时给女方买衣服等花去的费用,女方及家人吵吵嚷嚷,列举了清单,要求要回带去的所有生活用品。看到双方如此激动,安丹丹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叫到室内进行调解。劝解女方既然不在一起来,还留个戒指干什么,再戴到下一段婚姻上也不吉利,还给男方算了。告知男方既然女方返还了彩礼,也应该让人家带走自己的生活用品,不要因为几条被子再闹僵,双方互相让一步,再开始新的生活,也免得烦恼。双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解建议,互相归还了财产,男方撤诉,这一段不美满的婚姻彻底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李春晓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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