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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买卖枪支 刚成交即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6-07-12 15:27:32



  7月7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娄某、郭某、王某、杨某非法买卖枪支一案,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谦林亲自担任该案审判长。

  2015年10月,娄某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广告,公开出售仿真气步枪、警械、砍刀等物品,郭某看到后进行了转发。同年11月20日,家住博爱县的王某、杨某看到广告后,与郭某进行了联系,并在郭某家中以3400元的价格购买娄某通过网上购置的气步枪两支、警用催泪喷雾一瓶、手铐一副、电击手电一支、砍刀两把。交易后王某、杨某所乘车辆在原阳县京港澳高速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涉案气枪可以认定为枪支。

  该案经过两个多小时审理,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春晓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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