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持枪抢劫金店案开审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08-22 09:47:39
8月19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影响较大的“1.17”持枪抢劫金店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在2015年农历腊月初八持枪窜到原阳县某金店,当场抢劫黄金首饰共价值130余万。
经过2个多小时的审理,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李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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