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红珍,韩董庄乡拾区村89号。
(朱红珍)因欠(孟金)(2)万元,不主动履行债务。
2、何随彦,桥北乡季庄53号。
(何随彦)因欠(娄团结)(9.46)万元,不主动履行债务。
3、王建立,蒋庄乡靳屋村小王屋121号。
(王建立)因欠(徐桂玲)(0.7714)万元,不主动履行债务。
4、张新平,蒋庄乡靳屋村小王屋121号。
(张新平)因欠(徐桂玲)(0.7714)万元,不主动履行债务。
5、屈银忠,原武镇西关村37号。
(2016)豫0725民初572号
基本案情:
(屈银忠)因欠(王刘义)(1.09)万元,不主动履行债务。
上述人员被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