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冲动是炸弹里的火药 ,冲动是一副手铐也是一副脚镣是一副永远也吃不完的后悔药。遇事要冷静,更要通过合法途径去处理切不可莽撞。
2009年7月,原阳县官厂乡娄某因涉嫌犯罪被原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娄一、娄想参与了娄奇等六人于2009年7月26日晚聚集在娄强家东屋商议组织群众到省政府上访,向原阳县政府施压,迫使县政府释放娄强及要回该村土地,安排各队队长通知群众及安排上访车辆,并计划于2009年7月27日组织群众集中到省政府上访。
2009年7月27日早上,原阳县官厂乡刘固村组织100余人乘坐本村的六辆奔马车前往河南省政府,原阳县政府工作人员在路上多次劝返,均无果。下午14时许,娄奇等人安排六辆奔马车在省政府门口一字排开,群众下车围堵省政府两侧通道处。娄一等人积极参与堵省政府大门西侧的通道,并于封锁,致使省政府车辆和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出入。李妍、娄琴、赵四并辱骂省政府工作人员。直至下午16时许,在获悉娄强被释放后,娄奇等人才组织刘固村村民返回。
原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娄一、娄想、娄琴、赵四、李妍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遂判处五被告三年到一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不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