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朝迎朔风扬利剑

——原阳法院再掀执行风暴抓“老赖”

  发布时间:2016-12-05 14:51:55



  12月4日凌晨5点,天还未亮,寒风侵肌。此时法院大院里已经灯火通明,人声鼎沸,40余名执行干警按时集结完毕,整装待发。以“打击拒执犯罪、集中解决涉民生案件”为主要任务的“12.4”执行专项行动立即展开。

  周化冰院长作战前动员,他号召广大干警要发扬敢于吃苦、能打硬仗的工作精神,以雷霆之势打击老赖,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执行干警分成3个行动小组,均明确了拘传对象,借助“百度云执行数据库”的导航功能,同志们能够迅速赶到目标家中实施抓捕。一上午时间,共排查25户,拘传12人,另有2人因妨害执行被司法拘留,同时扣押车辆一部。

  李志海,新乡县古固寨南辛庄村人。其雇佣的工人张某在干活中受伤致残,法院判决雇主李志海赔偿张某9万余元。判决后,李志海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李争权,原阳县福宁集镇西寨村人。其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其本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在服刑期满后拒不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任双娥,原阳县福宁集镇贺屯村人。其夫生前欠李某借款3万元,去世后经约定该债务由任双娥偿还。但其在偿还一部分借款后,对下余部分不再承担还款责任。经法院判决,其应偿还李某借款1.9万余元但长期不予履行。

  吴顺全,原阳县福宁集镇西寨村人。其长期拖欠路某借款1万元及利息不予清偿,经法院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

  张华,原阳县大宾乡沙岭村人。我院干警在执行其父张起旺追偿权一案时,其想方设法抗拒执行,并对执行干警侮辱谩骂,被当场采取强制措施。

  看到执行战线上厉兵秣马,斗志昂扬,从事审判工作的同志也深受鼓舞,太平镇法庭张宏波同志还专门赋诗一首:腊月冷晨人正酣,执行利剑划长天。博浪大地好儿女,司法为民驻心间!

责任编辑:李春晓    

文章出处:原创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1705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