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原阳法院以案件评查促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1-07-08 15:53:12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原阳法院在工作中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成立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评查本院的审、执结案件。

    在卷宗评查工作中,原阳法院坚持把好“四关”,有力保障了评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一是把好案件归档关。凡本院审结的诉讼案件和执行终结的案件,均需在报结案的下一月的25日前交付评查,评查合格的方可归档。二是把好案件评查标准关。案件评查工作主要依据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引发的《案件评查计分标准》,根据评分标准给每个待评卷宗打分。三是把好案件质量关。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月通报制度,通报到具体案件和具体办案人,通报事项大到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小到送达回证上办案人员的签名、法律文书中的标点符号、卷宗封面的填写等。四是把好案件评查实效关。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周四召开审委会进行讨论,对于轻微瑕疵案件责令立即整改,对于重大瑕疵案件限期整改,并进行问责。

    从实行评查制度以来,共评查案件415起,其中评查出一般瑕疵案件32件,轻微瑕疵案件2件,重大瑕疵案件1件,对一般和轻微下次案件均及时进行了整改,对重大瑕疵案件提交审委会研究后将进行问责。通过卷宗评查,有效地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规范了审判活动和秩序,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春利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7647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