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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起争执 铁锤见分晓

  发布时间:2011-07-18 11:08:54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人生难免磕磕碰碰,总是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遇事就拳脚相向、棍棒相加迟早会出问题。

    2010年3月,在原阳县靳堂乡张庵村毛某家,李某因叫妻子回家与毛某发生争执,李某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毛某头部打伤,造成毛某头部三处裂伤,伤口长度分别为3cm、2.5cm、5cm,伤口边缘不整齐。经鉴定,毛某头部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

    原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李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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