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新乡市中院何乃祺副院长等领导就民事 审判工作到原阳县法院讲课

  发布时间:2011-07-25 19:48:58



听课中

    7月12日下午,新乡市中院副院长何乃祺带领市中院民一、民四、民五等三个业务庭的领导来到原阳县法院,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如何有效降低案件发改率向全院法官作了专题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化冰首先对何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就今年以来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作了简单的介绍,希望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我院审判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促进我院民事审判工作。

    随后,新乡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范建军结合审判实践,就过错相抵原则、人身损害赔偿、交强险、侵权责任等在审判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就交强险的理解和适用方面与大家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近两个小时的授课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对我院广大法官很有启发。

    何乃祺副院长在讲话中要求,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时,两级法院要加强沟通,对于疑难案件不能推卸责任,应该以化解矛盾为目的,避免案件反复发回;在审判工作中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依法办案,不能机械办案,要掌握办案技巧,对待当事人要注意工作方法,避免激化矛盾;加强裁判文书的制作,要做到“简单、明确、一致、充分”,规范合议制度,提高对合议制度的认识,避免合议流于形式。

责任编辑:李春利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1752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