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短信出现在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毛建设的手机上,发来短信的是省政协委员、省高院特邀监督员程礼来,他在短信中对我院妥善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表示感谢,称“该案体现了人性的关怀和扶贫济弱的精神”。
2010年11月16日,董文德驾驶三轮摩托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刘庵李绍修理部门口处时,与陈德舟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两人及在董文德车上乘坐的司珠君受伤。因交通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双方对赔偿问题争执较大。董文德将陈德舟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15000元。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在法庭上你来我往,言辞激烈,致使该案久调不结。该案也引起省政协委员、省高院特邀监督员程礼来的关注。为了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和谐效果,主审法官宋建民反复研究案卷,找出双方的争执点,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做各方的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毛建设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前提下,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陈德舟赔偿董文德3200元,当庭付清,董文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对法院工作均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