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蔺某受雇于同村的柴某在工地上做一些零工。天有不测风云,蔺某在一次搬运物品的过程中,该工地的吊机司机路某因操作不当,导致在高空水泥因绳索断裂砸中了蔺秀荣。后经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蔺秀荣也从此落下了终身瘫痪。
蔺某一纸诉状将同村的雇主柴某和吊车司机路某告上法庭,经我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定两被告赔偿原告731430元。案子虽然结了,但在案件的执行环节,我院的执行干警了解到柴某和路某家境也并不富裕,即使两被执行人倾其所有也凑不齐巨额的执行款。考虑到各方的情况,我院执行局倾力而为,一边做被执行人的工作,积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薛东旺院长和毛建设副院长多次协调,为申请人争取到2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最终,申请人蔺某家人考虑到两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和两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由两被执行人分别支付12万元。
12月5日上午,当我院毛建设副院长和执行法官李佰瑜驱车40余公里将265000元执行款上门交付给蔺某手中时,蔺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法官同志,没想到你们将我这老婆子的事看得这么重,还亲自把执行款送上门,如果没有你们,我这个家可还怎么过,我打心底里谢谢你们!”。
近年来,我院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