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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庭为琐事争战不休 亲兄弟均获刑相煎太急

  发布时间:2011-08-08 10:01:44


    一母同袍的亲兄弟,本应和睦相处,共伺双亲,然而原阳县温姓兄弟却因赡养父母、分割家产、宅基地边等生活琐事,长期争吵最终大打出手。

    温家老大与老二长期因赡养父母、分割家产等问题争执不断,积怨已久。在2009年4月17日下午3时许,温老大领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手持钢管、压井把到温老二家再次因琐事发生争执,引起打架。在打架过程中,温老二用钢管将老大的头部夯伤,经鉴定此伤构成重伤;温老大及两个儿子将老二的手掌及手指打成骨折,经鉴定此伤已构成轻伤。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温老大及大儿子与温老二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于双方互有伤情,民事部分相互予以折抵后,温老大及大儿子再赔偿温老二3000元钱,温老二与温老大的二儿子无法达成调解,法院最终做出以上判决。

    原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打架,社会危害性不大,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温老大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温老大的大儿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温老大的二儿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479.4元,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温老二拘役五个月。

责任编辑:李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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