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兄弟相邻而居,和谐相处亲如一家。但是好景不长,2015年兄长去世后,小弟听说嫂子要把家里门面房出卖,心里便起了疙瘩:这门面房是李家财产,现如今大哥去世,嫂子把房子卖掉后如果她自己再改嫁,岂不是李家财产便宜了他人?自己要想办法阻止这事发生。想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高招”:以暂时用房为名借用嫂子家的两间门面房,一借就是两年多。嫂子一直催他腾房,他以各种理由推托,两家关系急剧恶化。嫂子一怒,便把李家老弟告到了法院。
我院司法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鲁玉波接到此案后,到李家实地查看了现场,又找到李家老弟了解情况,弄清了事情的原委。从情理上劝解他,没有了兄长,他更应该给嫂子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又从法理角度指出他这样做是违法行为,与法无据。说得李家老弟心服口服,表示两天内把所占门面房腾出返还给嫂子,并当场向嫂子认了错,取得了嫂子的谅解,两家人又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