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执行杨瑞云申请执行马建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建强长期在外打工,虽经多次传唤仍拒绝到庭履行判决义务,且拒不让其家人代其履行义务。2017年11月,我院按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马建强一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1月10日,马建强在车站售票点使用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时,被洛阳铁路公安抓获。我院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李秀岭立即与原阳县公安局联合赶至洛阳,将被抓获的马建强带回原阳县看守所。次日刚上班,得知马建强被拘留后,其家属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案件判决款35000元,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
然而,由于马建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事实已经成立,虽然其家人代其履行了判决款项,但法律的威严不容蔑视,等待他的依然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