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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四字真经”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8-04-26 17:45:22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社会观念的转变,婚姻家庭发生了新的变化,夫妻之间的关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最直接的体现便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如果当事人因婚姻家庭问题发生纠纷而得不到公正和妥善的处理,其后果不仅是婚姻的破裂,家庭的解体,还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种忧患。为高效调解好此类案件,原阳法院司法调解中心邀请家事审判庭庭长刘敏为司法调解中心全体人员上了一课。

    4月23日,在司法调解中心调解员培训课上,刘敏就自己在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与大家做了分享,现场解答了调解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并与调解员进行交流,就离婚案件调解技巧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要“和”。在司法实践中,很大比例的离婚案件是因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一时赌气起诉到法院,感情并没有真正到破裂程度,所以先调“和”,可以避免“假戏真做”。

    二是要“缓”。离婚案件起诉到法院时,一方当事人大都是在气头上,处理问题相对偏激。不妨缓一缓,待双方火气下来后再调解,利于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是要“听”。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习惯把“芝麻西瓜”一大堆的家务事倾述给你,如果你能仔细倾听他们的述说,当事人就能感受到你对他的尊重,你就能很容易取得他们的信任。有了信任,调解起来就能顺当许多。

    四是要“变”。当一位调解员做当事人工作遇到明显困难时,不妨换一位调解员调解。换了调解员相当于换了一种思路,很可能就能对上当事人的脾气,利于成功调解。

法官温馨提示:

    婚姻生活是人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每段婚姻应从爱情开始,用平等延续,以责任守护,在苦心经营下才能体会相伴一生的感动。而家庭关系的和谐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每段婚姻不管是开始还是结束,都应该用最谨慎的态度去抉择。

责任编辑:网络办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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