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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识“老赖”

  发布时间:2018-06-07 08:06:36





    2018年6月4日早上4点,“行动!”执行实施二组全员集合完毕,执行员们伴着天空的启明星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农忙季节,广阔的大地早已被成熟的麦穗染成了金色,通往乡村的道路也被一股股的麦香包裹着。路上的执行员们却无心欣赏这丰收的场景,收麦时节正是部分长期在外的被执行人返家的时间,早起一分钟,就有可能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一些“血汗钱”。

    被执行人毛某因宅基地纠纷与申请人庄某、毛某某发生争执,造成二申请人轻伤。2017年,经原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毛某赔偿庄某、毛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0133.07元。判决生效后,毛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8年4月庄某、毛某某无奈向原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向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毛某早已躲藏外地,下落不明,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阻碍。后经多方了解,毛某于昨晚回家中收麦,于是执行员决定迅速采取行动,拘传失信人毛某。

    早上4点36分到达被执行人毛某家中时,打开门的是毛某的奶奶,执行员向毛某奶奶详细介绍了案情,希望毛某奶奶配合执行员完成执行工作。毛某奶奶表示一人独自在家,不清楚毛某的事,也不知道毛某人在哪。这与执行员所掌握的情况大不相同,于是当执行员准备对毛某住所进行进一步的查看时,一个人悄悄的跳上了毛某家门口的三轮车准备驶离。这人正是毛某,执行人员迅速采取行动,将毛某拦下,并对毛某进行拘传。

拘    传毛某后,执行实施二组组长李秀岭告诫毛某行为的违法性,希望毛某能够真诚的配合法院工作,妥善处理同村之间的矛盾,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经过执行员的耐心训导,毛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执行员表示自己愿意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员迅速联系两位申请人,双方于早上8点达成调解,毛某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丰收,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幸福的词汇。乡亲们的丰收是田里饱满的麦穗,执行员的“丰收”却是执行执行案件的终结,更是权利人拿到“血汗钱”的那份喜悦。执行难,难在失信人千方百计地躲避执行,难在部分群众的不配合,不理解。对于每一个执行人员来说,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执行过程中,群众的那份“理解与配合”。

责任编辑:网络办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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