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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鉴定、判决、躲避、抗拒、没钱、履行,你还能“赖”的更专业么!

  发布时间:2018-06-22 17:57:53




    2018年6月19日下午2点半杨某、吴某从执行二组组长李秀岭手中接到了33000元的执行款,一个拖欠长达将近5年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3年杨某、吴某组织10余人工人跟随尹某到新郑、登封等地从事外墙保温施工,结算工资时,尹某陆续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仍余29000余元拖欠未付。2016年8月杨某、吴某无奈到原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尹某称原告递交的欠条不是自己签的名,对欠条拒不承认,经司法鉴定,欠条确属尹某签署,我院判令被告尹某偿还原告杨某、吴某工资款29157元及诉讼费654元鉴定费2000元。2017年判决生效后,经杨某、吴某催要,被告尹某仍然拒绝支付。

    2018年3月杨某、吴某到我院申请对尹某强制执行。立案后,对尹某银行账户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上有4700余元,遂将其账户冻结。执行人员向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尹某也表示马上就还钱,但随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尹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有财产拒不履行。在准备对尹某采取拘传措施时,尹某却找不到了,如泥牛入海,音讯全无。

    6月19日早8点李秀岭接到电话举报,尹某昨晚返回到了家中,执行二组立刻集合警力驱车前往,见到尹某表明身份后,尹某称“过两天就给了”。并抗拒法警的拘传,对法警进行推搡,但最终还是被强制拘传到法院。在执行局,尹某仍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直到下午1点,当听说要被送到拘留所,尹某害怕了,打电话让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研究室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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