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法院以强化诉前调解为重点,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运用综合调控手段推进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实现了诉前化解矛盾多、立案少、执行少、信访少的良性循环,筑牢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汪某手机外屏不小心摔坏,到司某的手机维修店维修。司某在维修过程中,把内屏也给修坏了。为此两人发生口角,司某及其员工苏某对汪某进行了殴打,致使汪某身体受损,花费医疗费1700余元、鉴定费700元。司某与苏某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随后,汪某将司某与苏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手机维修费等各种费用5000余元。调解员张志强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摒弃了前嫌,成为了“不打不相识”的朋友,司某当场支付了汪某4000元,取得了汪某的谅解。
肖某于2017年4月在吴某的汽车销售公司分期两年购买奇瑞汽车一台,当时双方约定:吴某为该车安装定位系统一部,肖某在贷款还清之前在该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商业保险。之后吴某以计算首付款时计算错误为由要求肖某再支付2500余元,并支付2016年未在本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违约金3000元。被肖某拒绝。此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张志强从契约精神方面对双方进行了普法,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肖某在2019年需在吴某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2500-3000元的商业保险,同时汽车销售公司继续为该后续服务提供帮助,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2018年上半年,诉调中心共接案1752件,其中司法调解中心接案1695件,分流至人民调解中心57件。司法调解中心调解成功624件,进行司法确认或由法院出具调解书281件,调解成功率37%。占民商事案件的24.1%,因诉前调解未进入诉讼程序,不收诉讼费,共为群众节省诉讼费超过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