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范某手持一面锦旗来到原阳法院大门口,要送给执行干警申法伟。他说:“这么大热天儿,为我的事儿执行局的干警一趟趟奔波,我这么快拿到执行款,都是他们辛苦工作的成果!”
范某与陈某关系不错,范某年长,两人兄弟相称。陈某有自己的生意,有时候资金周转不开,就向范某求助。“兄弟嘛”,自然是“两肋插刀、鼎力相助”!双方有借有还,感情也更深了一些。2014年,陈某又需要投资了,向范某借款十万,并约定月息2分。接下来的两年,因周转需要,又陆续借了范某四十五万。天有不测风云,陈某的投资失败了,借“大哥”的钱自然也还不上了。一个急着要,一个没钱还,俩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
眼看要账无果,范某一纸诉状将“兄弟”告上了法庭。经原阳法院主持调解,陈某应按约定的期限返还范某借款共计五十六万余元。眼看约定的期限已过,陈某并没有如期偿还,范某持调解书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转至承办人申法伟手里后,申法伟随即与范某和陈某取得了联系,并调来了诉讼卷宗,仔细了解了案件事实。通过网络查询,陈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法伟认为这个案件范某与陈某原系朋友,且关系不错,陈某自诉讼开始,均没有表示过拒绝还钱,这个案子还是有调解的基础的。
于是,申法伟一次次来到陈某的家,以法明理,讲诚信的重要性,告诉他朋友帮过自己,自己不能忘了情分。同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一天,陈某给申法伟打来了电话说,自己有一套别墅,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愿意卖掉偿还借款。范某得知情况后,也表示朋友一场不易,愿意放弃部分利息。
最终范某与陈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兄弟”二人的手,在法院又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