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 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新乡市文明办〔2018〕22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文明单位 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复查工作的通知》、〔2018〕23号《关于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的通知》,随后薛东旺院长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薛东旺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警参与创建文明单位的积极性,统一思想,积极参与。二是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要在文明创建中起带头模范作用,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要及时总结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共同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四是优化创优环境。 以迎接文明单位考核验收为契机,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目标,加大洗手间、草坪、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力度,不断提高全院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五是加强指导督促。院文明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于思想不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无实效、不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部门,不能参与年终评先评优。对出现重大问题和创建滑坡的部门及个人,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警告、处罚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