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八十三岁的孙某将五个子女起诉至原阳县法院,要求五个子女承当其应尽的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原阳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其五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然而判决生效后,五个子女并没有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无奈之下,孙某只好拖着年迈多病的身体,于2018年7月向原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考虑到孙某的特殊情况,原阳县法院执行实施二组迅速采取行动,在第一时间向孙某的五个子女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进行劝诫,要求他们立即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承担起作为儿女的责任。然而五个子女竟以对老人的日常生活的照顾分配不均等家庭琐事相互推诿,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引起的负面效应反而会加深双方的积怨,导致关系恶化,甚至割裂双方亲情,老人拿到赡养费替代不了日常情感的关怀,更不能安度晚年。于是执行二组制定了“刚柔并济”的精准执行方案,力争通过搭建平台修复破裂的亲情关系,多做被执行人的感化教育工作,不仅要执行到位案款,更要化解父子之间的矛盾。
于是执行干警白皓琛多次约见几个被执行人,并通过电话谈心、主动上门谈话的方式向他们讲述老人的近况以及老人对他的思念。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人伦亲情谈到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劝导,唤起了几个子女良心的觉醒,自觉与父亲达成了执行和解,将赡养费如数交到法院,同时表示以后要多抽出时间看望老父亲,让老人的晚年能够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至此,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重续亲情。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原阳法院贯彻人性化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在遇到家事纠纷案件时,用温情的执行方法,打动当事人的心,使其能够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自觉主动地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