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王某某系同胞兄弟。王某双目失明,没有劳动能力。其名下的承包土地由王某某耕种,王某某对王某的生活予以照顾。2018年兄弟二人产生矛盾,王某想要回承包地,王某某不同意,兄弟二人对簿公堂。原阳县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某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45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并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王某无奈,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实施二组执行干警刘志军寻找到了被执行人。面对前来的执行干警,王某某表示对判决不服,不会履行。考虑到王某与王某某为亲兄弟,且王某双眼失明,生活十分困难,在日后的生活中还需要兄弟之间的相互帮扶,刘志军认为不宜采取强制手段,激化家庭矛盾。于是便从法理、亲情入手,苦口婆心地做王某某思想工作,告诉他手足之情的珍贵,希望他们以亲情为重,不要因财失德,为子女们作出榜样。经过真诚的沟通与耐心的劝导,王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定立即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同时也向刘志军表明,自己今后在生活上一定要好好帮助哥哥,毕竟手足情深。
次日上午,王某某拿着4500元执行款来到了原阳县法院,将钱交给了自己的哥哥王某。面对自己双眼失明的哥哥,王某某不禁眼圈泛红,向王某说了句:“哥,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