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6点,李某正在离原阳县一百多公里外的济源市某宠物店忙碌着。一辆法院警车突然停在了店门口,原阳县法院执行实施三组执行干警殷宪峰带领几位干警将李某带上警车,宣布对其依法拘传,李某耸搭着脑袋,一声不吭。
李某与其前妻曹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原阳县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曹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没有依判决履行其义务,于是曹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为了确保孩子的抚养费能够及时得到执行,殷宪峰开始多方查找李某的行踪。当殷宪峰联系到李某的母亲时,了解到其母出于对自己孙儿的关爱,已将自己的养老钱作为抚养费给了李某,要其转交给曹某。然而李某竟然背着自己的母亲将这笔抚养费据为己有。
殷宪峰与李某取得联系,要求李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立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这时的李某借助自己身在外地的“优势”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并将殷宪峰等执行干警的电话一律拉黑,试图以次来掩盖自己行踪,想着法院找不到我,谁也没办法。
经过运用多种手段查找,9月6日殷宪峰得知李某在济源宠物店打工。为了防止李某再次隐瞒行踪,躲避执行,殷宪峰迅速组织警力赶往济源,将李某拘传到案,被拘传到法院后,李某彻底放弃了幻想,打电话向朋友借款,如数将抚养费转给了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