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被执行人朱某向孟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朱某在偿还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后就不再还款。孟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便向原阳县法院提起诉讼,原阳县法院依法判令朱某偿还借款。但判决生效后,朱某仍然拒绝还款,孟某向原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阳法院执行实施三组执行干警申法伟迅速采取行动,要求朱某立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此时的朱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以隐瞒自己行踪的方式躲避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外逃”,执行一时陷入困境,干警们并没有放弃,想了不少办法,利用过年过节、夏收秋忙等时间节点,到其家中“围追堵截”,并通过朱某所在的村委会协助寻找,还安排“眼线”和朱某的朋友时时盯着。终于找到了朱某的下落,并对其依法采取了拘传。面对执行干警的锲而不舍,朱某最终放弃了抵抗,将钱款予以清还。
“要了几年的钱一下子全部到位了,自己都没想到!真的要感谢法院!”9月11日上午,原阳县法院大门口,申请执行人孟某对执行干警申法伟连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