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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不还款 回家过年难

  发布时间:2019-01-24 16:18:40


    2019年春节临近,异乡的游子心中都在倒计时,收拾行囊,回家过年!可是有一群人,他们有家不能回,可怕的不是抢不到票,而是连买票的资格都没有。身在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范某终于认识到了“失信惩戒”的威力,四处受限的他最终因无法购买返乡车票只得悻悻联系自己的家人帮助其履行执行款,让他能够购买车票,回家过年。

    2018年7月,原告常某与被告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原阳县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范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常某3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范某拒绝履行其义务,常某向原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佰瑜依法向范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范某立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此时的范某借助自己在外打工,执行干警无法掌握其具体行踪的“优势”百般推诿,甚至拒绝接听执行干警电话。面对范某的不配合,原阳法院依法对范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将范某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通过进一步压缩范某“活动空间”的方式督促范谋履行义务。
    面对失信惩戒措施,范某不以为意,认为对自己影响不大,仍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然而时至年关,本打算回家过年的范某却发现自己无法购买返乡车票,只得联系自己的父亲到原阳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执行款。

责任编辑:网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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