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弄不要清楚你将损失一大笔钱!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3-15 09:05:51
一个定金,一个订金很多人都搞不清,你知道吗?
有太多的朋友在买房或买车等大件物品时都要交定金,如果你作为消费者在交完所谓的定金后,后悔不想买了。那么此时,可能只有少数人能够拿回来定金,但更多的情况是完全没法退。这是因为定金与订金完全就是两码事。
你还傻傻以为订金与定金是一样的吗?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依据上差别极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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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
支付定金后,你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
很多人在买房产、车辆等大件商品时,看着不错就定了,之后又因为种种原因想反悔,这时如果票据上写的是“定金”卖方是可以不退给你的。反过来,如果卖方因为有出价更高的新买家,不想卖给你了,就要退还你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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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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