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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百日攻坚】购车未过户车钱两空 执行干警倾心办案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7-12 16:20:34


    “今天我叫上盘鼓队,送上锦旗,好好感谢下李鹏法官,将我的买车钱执行到位,以后再买车,我一定第一时间办理过户登记!”6月12日上午9点,原阳法院门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申请人张某将一面绣着“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二组李鹏手中,感谢该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中介公司,2017年因购买奔驰车问题引起纠纷,诉至法院,经原阳法院一审和新乡市中级法院二审,张某胜诉并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二组李鹏依法通知被执行人某中介公司按照判决履行义务,但是某中介公司声称该案件令有隐情且已诉讼。原来该奔驰汽车实际所有人系李某,2015年初,李某购买车辆后与某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奔驰汽车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用来收取租金。2016年底,李某见租金收益不足车辆维护费用便通知租赁公司将车辆出售。2017年初该租赁公司通过某中介公司找到张某,并以21万的价格出售给张某,但迟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7年9月份,租赁公司名下车辆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经当地法院判决租赁公司承担23万余元,因租赁公司拒不履行,且该车辆迟迟未过户,该法院逐将奔驰汽车强制执行并予以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全部支付给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本以为是简单的买卖纠纷案件,实为四方当事人的权益事件,一旦处理不好直接音响到其他当事人的稳定。

    承办人李鹏制定了既要维护交易四方的稳定又要将案件执行坚决执行到位的方案。多次与四方当事人沟通案情、进行调解,并实时跟进相关案件的诉讼情况。 通过多方的协调,最终中介公司及租赁公司以各自承担的比例份额缴纳了执行款,案结事了,该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网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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