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元旦佳节,原阳县城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在县城最大的“博大”商场,被执行人张某兴致勃勃选购新年礼物,原阳法院的执行干警已经到达他身边,确认身份后,干警告诉张某,“别买了,我们给你带来礼物了,手铐一副”,张某脸上失去了笑容,被带上手铐拘传至法院。
张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2016年6月份张某因购置运输车辆,向申请人李某借款3万余元,约定一年后清偿,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2018年李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被执行人清偿到期债务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司法查询,张某名下有运输车辆一台依法予以查封,但迟迟找不到车辆下落无法处置,据调查张某一直在广东打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逃避执行,随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元旦节这天,执行三组组长孙华宾接到了举报电话称张某在商场,随即组织干警前往,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一幕。
张某拘传到案后,承办执行员孙华宾对其进行耐心释法和劝解,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直至晚上9点40分,张某找来了3名担保人并履行1万元保证春节前夕将剩余部分履行完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