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停工”·“微信调解”定纷止争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3-06 16:40:1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原阳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化解纠纷并重,积极实行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微信、诉讼服务网等进行接待咨询、线上调解和网上开庭, 2月13日,刘春玲法官就通过微信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原告胡某某与被告尚某某骑电动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原阳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尚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出院后,向被告主张各项赔偿2348.67元,钱数虽然不多,但经交警大队、诉调中心两次调解,被告仍拒绝支付,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春节过后,临近开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原告想着我的事不知道啥时候处理了。令她没想到的是2月13日刘法官主动给她打去了电话,告诉她虽然现在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但是法院可以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并给她交代了各项注意事项。上午11点49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直线“微沟通”与“微交流”开始了。即使是微信调解,也绝不是走过场,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审理此类案件的工作要求,刘法官仔细审查了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费用明细等主要事实,要求原、被告告在群内上传证据身份证照片确认身份,并提出自己的调解意见,刘法官适时引导双方“选择信任,选择理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下午,被告通过转账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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