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师某通过支付宝收到三万元执行款后说道:“再次感谢,我们为这三万块钱跑了将近一年,到您这,两三天解决!”原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3天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案件,申请人在收到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李秀岭说到。
2020年3月20日洛阳农民工师某通过网络立案方式,向我院立案申请执行河南省某家居公司劳动仲裁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因涉及农民工工伤案件,3月25日李秀岭接到案件后,立即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析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的惩罚和限制。经过与被执行人推心置腹、入情入理的沟通交流,被执行人法人代表李某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3月28日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支付了执行款,执行款到账后本院立即联系申请人师某,师某称因为疫情期间不便于来法院领取执行款,经过核实申请人身份后李秀岭通过支付宝将本案执行款30000元转给师某。
在这紧张的“战疫期”,原阳县法院打造“线上执行”工作模式,打通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