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原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鹏接到一份快递,很少网上购物的李鹏有些纳闷的打开一看,原来是一面写着“廉政执法为人民、汗水赢得执行力”的红色锦旗。
原告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一案,2018年双方签订《材料租赁及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程完工后,经核查被告遗失部分原告提供的租赁材料,被告未对该部分遗失材料进行赔偿或返还,租赁费用支付部分后仍余32万元款项未结清。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2020年初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公司租赁费32万元、遗失材料款327747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李鹏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核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拖欠拒不履行。李鹏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一银行账户到账2000余万元,随即进行了冻结。
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担心账户被人民法院强制扣划征信受损,不好修复!于是主动与李鹏联系,将全部执行款项交到了法院执行专户,11月6日申请执行人领取到全部款项,回到公司快递了锦旗,表达执行干警秉公执法,高效执行的工作作风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