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早上刚上班,家住阳光新城的杨革军就急匆匆来到法院,当他从法院第十支部书记王常保同志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时,连声表示感谢。
据杨革军讲,早上上班时,在小区道路上不小心将钱包遗失,里面不仅有一千多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一些重要证件。自己当时并没有觉察到,直到小区物业通知他才知道钱包丢失,现在失而复得,自己感到特别庆幸。
把钱包交到失主手中,王常保同志也很开心,他说:捡到钱包后,感觉失主一定很着急,就马上联系了小区物业,帮忙查到了失主电话,因为急着上班,就通知失主来单位领了。
“不是自己的钱一分都不能要”,王常保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