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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诉前调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1-10-08 18:02:52


一件本该走上公堂的案件

在原阳法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

成功息诉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基本案情

2019年,原告毛某与被告李某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原告如约向被告供应商品砼,结果被告被告付款情况双方签署砼对账单,共欠原告471余万元,经原告多方催要,被告拒不支付。迫于无奈,毛某于9月诉至原阳法院。

原阳法院立案审查人员于当日将该案流转至诉前专职调解员—吴生英处。

调解结果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立即联系李某,但李某以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多次与被告联系,从社会影响、法律后果等方面向其释法明理,进行法制教育,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不懈努力,被告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时与原告毛某取得联系,最终双方约定好还款时间,达成还款协议。



立案庭庭长刘敏法官说:法是关乎人情事理的,用老百姓最接受的方式去解决纠纷,才是矛盾化解最好的方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作用,帮助当事人简单快捷、低成本地行使诉讼权利,就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的意义所在。

108日,原阳县新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原阳县人民法院,把一面锦旗送到原阳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家事调解室,感谢人民调解员吴生英为企业热情服务,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特送一面锦旗致谢。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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