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人口正处于老龄化阶段,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自然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现实中,老年人的养老状态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相当多的老人得不到子女的赡养,他们不仅物质上处于困境,在精神上也受到打击,赡养纠纷不断。
2021年11月9日,原阳法院判决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最大程度地保护了被赡养老人和子女之间的合法权益。
原告柴某夫妇均已年过七旬,本应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但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儿子也曾就赡养问题作出约定,原告夫妇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然而因二原告与大儿子之前因分家存在纠纷,1995年至今分家13次,经“百姓调解”一次,原阳电视台一次,四次开庭,双方矛盾很大。按照之前判决结果,在大儿子照顾原告期间,原告又不愿到大儿子家中…作为子女也并未及时处理与老人之间的矛盾,任由事态恶性发展。二位老人一纸状书又将其大儿子告上法庭。
毛贻国法官及其团队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赡养纠纷不仅仅只是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还要能够修复产生裂痕的亲情关系。在村委会及原、被告其他亲属的帮助下,法官耐心地做双方说服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让被告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劝诫原告应考虑各个子女的实际情况及赡养条件。
最终,我院针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老人生活起居、医疗费、耕地使用等情况作出判决。柴某虽然被判决履行赡养义务,但是被法官的耐心细致所感动,握着毛贻国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