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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原阳法院杨英杰获最高法院表彰

发布时间:2022-01-07 11:18:25


   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决定,授予我院刑庭庭长杨英杰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我省共有10名法院干警获此称号。
   杨英杰,男,汉族,1984年9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9年4月进入原阳县法院工作,先后任师寨法庭庭长、环资庭庭长,现任刑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

一、学思践悟,筑牢信仰之基

   杨英杰同志深知,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纯洁都离不开理论上的清醒。作为法院干警,在抓理论武装上,他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程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跟进研读《中央政法工作条例》等最新文件,常态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经典著作,撰写多篇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紧跟中央步伐,保持思想活力。经常性对照县委和院党组要求,反躬自省,查找理想信念、思想观念方面的差距,改进不足、校正偏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撰写完成高质量的思想对照检查,切实做到了思想常提纯、整改有方向,“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子深植内心,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面前站稳了脚跟。


二、砥砺初心,担当使命责任
   扎根基层,厚植为民情怀。任师寨人民法庭庭长期间,他的足迹踏遍辖区111个自然村、160平方公里土地,走访群众400余人次,共承办各类民事案件1000余件,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为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他还经常开展巡回庭审、法治教育活动,先后到辖区中小学校、机关企业上法治课、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师寨镇党委政府的全体干部大会上也经常出现杨英杰同志上法治课的身影。基层法庭工作4年间,他与辖区群众和地方党委政府结下鱼水情深,直到回机关后多年,仍有师寨镇的群众上门寻求法律帮助,他也一如既往地认真解答,耐心释疑。
   服务大局,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任环资庭庭长期间,他以守护一片蓝天碧水为己任,先后办理各类涉环境污染案件260余件,依法保护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他审理的罗某某等四人环境污染罪一案,对随意倾倒化工废水10000余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罗某某等人从重判处有期徒刑,被省高院评为黄河流域治理典型案例。
   坚守正义,带头办难案要案。担任刑庭庭长以来,面对刑事案件剧增、审判工作压力巨大的严峻形势,他勇挑重担,带领刑庭干警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仅2020年以来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94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1.85%。他主审的李某磊等2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涉及9个罪名和47起犯罪事实,仅涉案卷宗就达80余本,放地上1米多高,该案件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他带领审判团队倒排工期,责任到人,通过耐心释法,16人自愿认罪认罚。连续5天高强度的庭审后,他撰写的判决书达316页。27名被告人被从重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为涉案的60余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该案宣判后,很多受害群众拍手称快。
三、廉洁自律,树法官良好形象
   严守各项纪律规矩。自参加工作以来,杨英杰同志牢树司法为民宗旨,牢记党员初心使命,时常自省、自警、自律,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吃请、送礼、送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干预插手案件和说情打招呼,参加工作以来,多次拒收当事人、同学朋友礼金、实物等,从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严格约束下属家属。他对下属严约束、常谈心,既管执法办案,又管“八小时”外,避免所属人员因小事失足、因小节失德,在任庭长期间,分管的人员从未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处分处理。对家属他同样严要求、常提醒,守好“家门”、关好“后门”,严防被“围猎”。


   杨英杰同志先后三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评为新乡市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被授予原阳县“五一”劳动奖章、原阳县“五四”青年奖章各一次;并当选中国共产党新乡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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