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74万余元执行款陆续到位,一起拖欠大额货款案件在执行人员努力下,仅用一个月的时间便执行到位,这是原阳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某建设公司)因承建工程项目向新乡市某混凝土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某混凝土公司)购买商品混凝土,并签订分期偿还货款协议,后经结算,尚欠30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未按约清偿。该案经原阳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河南某建设公司在规定期限未履行判决义务,新乡某混凝土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4月13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王海港首先向河南某建设公司宣讲法律法规,并送达有关法律手续,敦促其主动履行,在河南某建设公司未主动履行后,执行员遂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一个银行账户有存款200余万元,立即进行了冻结扣划。在政策宣讲与强制措施双管齐下后,河南某建设公司迫于法律权威,只得主动联系执行员表示愿意还款,请求法院解除冻结银行账户,并按要求将剩余执行款转到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该案件仅用时一月便执行完毕。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原阳县法院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己任,强力推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尽可能降低因合同纠纷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