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出台了一系列亲民、便民、利民的措施,切实提高了我院干警的服务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实行院长接访制。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其他班子成员轮流接访,保障来访群众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实行院长接访制以来,我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80余人次,现场解决群众信访案件68起。不仅解决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而且在畅通信访渠道、密切人民法院同群众的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是推行民商事案件4个月审结制度,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效率。《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我院为了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规定所有民商事案件的审限缩短为4个月,如果是重大疑难案件,确需延长审限的,应当报院长审批。截至10月份,我院共审结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748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连续4个月以来无发还重审案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对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我院规定接访领导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论是否分管,都要“一管到底”,要坚持“听好陈述、记好笔录、掌好尺度、做好疏导、办好实事”的原则,切实解决问题,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四是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审判区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今年以来,针对现有的立案庭面积过小,群众来访无处就坐,许多工作难以开展的状况,我院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兴建了集立案、接访、约谈为一体的规范化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绿色诉讼通道等,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以邀请旁听案件、召开座谈会、建立手机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我院每个职能部门都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期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院党组进行反馈,以改进法院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