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要“走进当事人心里” 发布时间:2022-07-14 09:24:52

6月10日刚上班,书记员吴倩就一路小跑过来喊着:“安法官,快快快,当事人在法庭争吵了起来!”我大步流星的来到了法庭,只见今天要开庭的双方当事人正在相互指责,互不相让。
这件纠纷的起因是杨某七岁的孩子调皮,在刘某新买的轿车右前门上划了“傻X”二字,双方私下协商赔偿不成才闹上法庭。我先安抚了双方的情绪,然后耐心听着他们的陈述,原告刘某称,自己花30多万新买的车,平白无故被划上了“傻X”二字,协商不成后还报了警,被告就是不赔偿。被告杨某称,自己的孩子不懂事,把原告的车划了,也愿意赔偿,可原告狮子大开口要一万五,这不是讹人么。
见还是僵持不下,我赶紧叫停了双方的争执,开始掰开揉碎的给他们讲法理说情理。考虑到案涉车辆是新车,原告也没有维修,于是我便与4S店工作人员直接通电话,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询问了维修的费用、天数,听着4S店的答复,被告也渐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原告也慢慢的平复了情绪。
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我提出去现场勘验,来到现场,赫然的“傻X”二字在前门处显得异常刺眼,被告看到自己“熊孩子”的作品后,主动给原告说了句“对不起,是我们管教不严。”我趁机安抚原告说:“对方也认识到错误了,咱把车先修修,都是一个小区的,和和气气的这事就算过去了。”通过一番的说和,双方对赔偿都有些松动,在核算赔偿数额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起诉。至此,因孩子的不当行为而引发的这起赔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从起初的矛盾争吵、互不理解到后来的认识错误、握手言和,让我深刻感觉到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执行者,更要有一颗理解、宽容、关爱的心,真正走进当事人的心里,让当事人信服法律,而不是屈服于法律,这样,才能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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